Sunday, April 14, 2024

談生論死

最近與老友記茶聚,談到生死事,原來有朋友已開始為自己最後一程籌劃禮儀細節。是的,未雨綢繆是個聰明的做法,特別是對基督徒來說,肉體死亡只是靈魂的搬家,而且是搬往天家呢!

參考:


https://ecs.tungwahcsd.org/Attach/pdf/人生畢業錦囊後事規劃小册子_PDF(webversion)_20181211.pdf

Thursday, April 11, 2024

對平機會的期望


今天無線新聞說平機會新任主席林美秀履新。她稱當前社會氣氛平和,族內歧視相關立法無急切需要。是的,通關之後,社會氣氛已轉為較為平和及融洽,我們同意進行相關立法的需要不太急切。

事實上,平機會過去做的研究,往往令人莫名其妙,更多的是叫人氣結!因為很多時平機會都會委任或僱用一些有明確立場的人士或機構,協助她們的研究,例如以往會方找中大性別研究中心進行跨性別人士的研究,當中明顯是藉所謂研究來推進為同跨性別平機立法,當中所用的方法,差不多都是一面倒的訪問所謂「受到性傾向歧視」的人士,她們既不用向公眾提供真實身份,更甚者,我們不見研究機構有核實相關人士的投訴,例如如何被拒絕受聛、被拒向她們提供服務、被拒入讀某些課程等等,都只是聽信一面之詞,便妄下定論,指控社會如何如何歧視她們,實在令人咋舌!

我們深切希望新人事,新作風,日後的研究,能夠以科學及真憑實據,並認真考慮到社會和諧及持續發展來推行。

Wednesday, February 28, 2024

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意見書

尊敬的保安局長先生:

本人是一位護家之友,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 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有以下意見供參考:

所謂國泰民安,我認同律政司長林定國先生所說的社會穩定繁榮與國家安全唇齒相依生要素,這也是前特首董建華先生所說的「國家好香港便好」的道理,是的,家和國不只是唇齒相依,也是利害相關呢!正如儒家說「修、齊、治、平」,國家是由人民組成,人民的素質跟國家盛衰又是息息相關,若民能修齊,官能治平,社會定能安定繁榮呢!

作為土生土長之市民,我得承認多年來習慣了較寬鬆的管治模式,特別很享受香港之開放程度,我相信在世界是數一數二的可惜有等激進泛民人士,不識好歹,甚至心懷不軌,想藉著推翻香港政府來挾逼中央妥協,實在是異想天開!最不幸的是他們催生了2019年的暴亂,使到本港人心惶惶!至此,絕大多數市民都明白國安需要法規,香港才有安寧事實上,2019年的所謂「反送中」行動也造成很多親友不和,甚至是家庭分裂!哀哉也

幸有2020年的國安法,香港才能重回穩定局面,只是現今又有一些霸權國家,憂慮以至是害怕中國崛起,不惜造謠種傷,蠱惑人心,以至推波助瀾,惟恐香港不亂,當中美國和其附庸者,如英國台灣,更插手香港內政,真是難辭其咎!只是香港很難追究他們的惡行。

本人不是法律界中人,但就觀察有如後意見。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回歸後仍沿用普通法制,加上歷史原因,英語仍是本港法律訴訟中被喜用的語言(the preferred language),然而,涉及國家機密的資料或事情,理應以中文為主﹝例如國家文件、檔案等等﹞,這點有機會導致詮釋上的偏差,本人希望有關當局能在立法上作出澄清和規範,在訴訟時使用語言()之準則,例如,若涉及國家文件者,應以中文為準。

就本人所見過,曾出現中英文上的翻譯誤差有2017年『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的諮詢文件中第7.3段裏的「法律衝突conflict of laws所牽涉的問題」(見:https://www.iwggr.gov.hk/chi/pdf/consultation01.pdf );所謂conflict of laws原來指渉及外國人在香港事務的國際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or conflict of laws [常譯為衝突法]),相關的法律是指就各國的民法或商務法中可能存在的歧異,在涉及某人在一外國法制轄區中的訟裁準則,例如應以那一國的相關法律為基礎呢?這跟「法律衝突」有明顯的差異,所以,當中的翻譯有明顯的不足,可造成誤解。

因為香港過往的英治歷史,我感到很多本地港人對國安觀念是薄弱的,一來我們很少人會自視為英國人,但也不感到是個百分百的中國人,我們的先輩很多都是為口奔馳,能吃飽安居已是幸事,大多不理社會事務,但明白在英國人治理下要做個順民,免生麻煩。可惜的是近今有不少學者及民意領袖,都一面倒的崇洋貶中,不斷鼓吹民主人權至高無上之意念,甚至認為香港可以擺脫中國來自立,實在是令人費解!亦屬無視社會現實及世界歷史進程之相關教訓,例如昔日清朝衰敗導致列強入侵,德國和日本等發動二次世界大戰,對亞洲各國所造成的嚴重傷害等!事實上,今天歐美的民主社會裏,亦充斥著不少的社會問題,如美國持續的種族歧視和槍擊案、歐美對大麻以至是毒品成癮等問題越做越放加拿大列治文市議會擬建毒品注射屋因為平權訴求而去性別化,倡導及允許國民以心理傾向取代生理性別等不都是所謂民主人權所引出來的問題嗎?這正應驗了亞理士多得對民主制度的非議,習主席說得對:「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小弟謹祝願國家和香港都能一起邁向更好。

對我而言,跟國安有關係的事件就是所謂1956年之雙十暴動及其後的六七暴動,因為除了有人死傷外,也有不少人被警察扣查,甚至被遞解出境!另外,小弟作為離休公務員,也知道有所謂官方保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的存在,1997年後修定為Official Secrets Ordinance這明顯是國安法制的一部份。事實上,香港作為殖民地時沒有自己的國安法,但英國當然有她的國安法,只是很少被引用到香港的個案當中。就我所知,香港現有法例﹝主要是抄襲英國法例﹞其實不乏國安元素,只是不太明顯,加上回歸祖國後,政治部都被廢除,而市民、社會領袖及官員都不多談國安,給人一個國安真空的感覺,這其實是不幸!

如今政府按基本法訂立本地的國安條例,是合情合理,更是合法,只是這國安法將成一個新的法例,也帶領香港進入一個新里程,所以,我深切盼望,要立的國安法不但合情合理,更是個合符國家需要和本地民情之法,以至是個有生命力的法!所謂生命力,即法規本身不但有效,更具與時並進的能力,因為國安與管治是一個既持續流動又得適應時勢的過程,很難一本通書看到老,例如今天人工智能及虛擬技術的發展,存在著眾多之可能,真是一把雙刃劍,正是善用則福,惡用則禍也。

政府如能獎罰分明,相信會強化市民對相關法律的接受和支持,所以,不妨在相關法案裏加入獎勵對國安有重要或顯著貢獻之人員的條款,使到法案做到獎罰分明,剛正不阿。政府也要在教育和宣傳上加以配合,好讓市民能明白國安之要求又相信國安是香港發展的定海神針,則國安可期,安居樂業以至是繁榮可保了。

眾所周知,全國人大通過《5.28 決定》以基本法附件形式為香港加入全國性法律之國安法,將來本地按23條為國安立法後,能否合併為一個條例之下呢?若不能,會否有所謂一罪兩告[或多告]( multiplicity issue)的情況呢?作為香港市民,我希望將來不會出現一罪兩告的問題。

本人尚有以下提問供閣下參考:

1) 在本地國安法訂立後,有關當局能否定期透過立法會聽政會之類向市民滙報執行情況,並可收納民意反映,以考慮優化相關法例之安排呢?

2) 能否成立一國安諮詢機構﹝例如國安諮詢局﹞,以便市民或相關人士在對國安資料有疑問時可作出主動申報和取得評核呢(可參考淫審處之申報安排)

3) 在相關訴訟上訴時,辯方可否主動對某項爭議提請人大釋法,以減免不必要的爭拗,以至相關案件能及早並更暢順地獲得裁決呢

4) 如相關法庭審理時涉及不同語言之重要文件或資料,如何安排有效之翻譯呢?

5) 關於聘用海外律師的特首證明書(律政司簡介47),能否具體地規範呢?好讓相關訴訟人士能早作安排。

總結而言,小弟謹祝願本地國安法能順利訂定,希望當中條文張馳有度,既保國安,又不至窒礙本港作為一開放城市和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讓香港繼續穩健地向前發展,市民能安居樂業,上可取信於中央,下可取信於民!

如有查訽,請電聯本人,順祝

台安

黎民 上

日期:2024228

Saturday, February 24, 2024

本人給財政司長的意見書

 尊敬的司長先生:

本人是一位護家之友,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本來打算給 閣下一些關於財政預算案之意見,以供參考;然而,因為私事頗多,未能及早抽空備案,所以謹提供以下意見供 閣下考慮,看看是否合適跟進呢?無論如何,小弟謹祝閣下之預算案能廣為傳頌,並能繼續發揮對香港經濟和社會之貢獻

民生要素,不離衣食住行。今天香港經濟有下行之憂慮,市民面對居住環境上的「貴」、「細」、「擠」等,並有較顯著之移民潮,導致人材有所外流,這些都是街知巷聞,相信閣下必有相關對策,好強化本地人對經濟以至前景之信心!

香港現時形勢對家庭及婚姻穩定和維護,有著不少挑戰;例如生育率偏低、中產人士收入有下滑傾向,加上歐美國家以人權和民主等為藉口,對中國和香港作出打壓,都成內憂外患!儒家之修身齊家說,相信很有參考價值;當然,以上原則只供參考,小弟盼望政府能引導民心和提倡符合國情之家庭價值,讓市民能珍重一男一女之婚姻,並樂意傳宗接代,使香港能穩健地向前發展。

眾所周知,近年政府因時勢所需而要大灑金錢,使庫房見緊,相信閣下必會開源節流和未雨綢繆。現時以巴及俄烏戰事若再漫延,必增加世界的不安;另外,美國近年政治表現有點陰陽怪氣為何堂堂大國,竟無較青壯的領袖有力出來競逐總統寶座呢?難怪有人說美國除了不斷印銀紙外,更不斷中傷和醜化中國,似有轉移視線之嫌!

本人謹以野人獻曝和略盡公民責任之態度來提供以下參考意見:

1) 政府振興創科和強化本港作為金融中心等政策,或可提倡建立一公眾可參與的政府基金,由政府負責管理和運作,並以共創明天和唇齒相依之精神來推廣,該基金不妨加入獎賞長期持有者的條款,配合基金能靈活地「買賣轉讓」之安排;應可帶動市民的投資意欲,又可用來支援和推廣例如創科項目之發展。若這計劃能落實,政府更可按實質需要來推廣到其他大型政策項目上,以至是向外作合適的推廣呢

2) 地產行業似乎主導了香港的經濟起落,作為沒有房產及要租住的人,我感到相關的支出佔比(約本人薪津之55%)實在令人吃力,這當然也影響了我的購買力;事實上,很多中小企的老闆都說租金支出減弱了他們的競爭能力。故此,政府實應為香港經濟發展作出檢討,能否減輕因高地價而造成的負面影響呢

3) 網上有區塊鏈大熱!是夢想還是騙局?的文章,指出「比特幣是假的,區塊鏈是真的,」比特幣起頭的瘋狂炒幣活動,遲早都會落幕!另外,其始創人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身份不明,到底是一個或一群人,以至是一個機構,難以查考,簡單來說,比特幣沒有明確的發行者和負責人!對參與者來說,可謂願者上釣!更令人驚訝的是其今天的市值竟有超過壹萬億美元之多(見:https://www.investopedia.com/tech/how-much-worlds-money-bitcoin/ )!資金何來,真的令人摸不著頭腦!難怪有人說下一個災難性之金融風暴應由虛擬貨幣﹝特別是比特幣﹞而來呢!

尊敬的司長,維基(Wiki)比特幣文章指出比特幣發行系統無法被政府、組織、或黑客監視、隔離、或破壞,從而保障了系統的可靠性和匿名性。若以上說法屬實,難怪比特幣會成為詐騙者及非法集團的寵兒了!因為透過比特幣的交易是無法追踪,用來洗黑錢以至是推動恐怖活動,真是捨我其誰呢!所以,政府有責任查清虛擬貨幣之來龍去脈,更要盡責地教導港人,以免有不知就裏或貪心之市民盲目投資和中招呢若比特幣等在本地氾濫,一旦出事,其禍害是難以想像的!甚至可影國安呢!明顯地,政府應做好監管,當中可能要與不同持份者,特別是國家的金融機構合作和研究。

總結而言,小弟希望閣下之政策能繼續為香港之安定繁榮作出貢獻,並帶領香港繼續穩健地向前發展,好讓市民能安居樂業,並有利於祖國之穩健發展,如有查訽,可電聯本人,順祝 台安

護家之友 黎先生上 23/2/2024

Tuesday, June 20, 2023

建議Gay Games 應集中到墨西哥辦好今屆同樂會

尊敬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先生閣下:

本人是一名護家之友,也是一名香港永久居民,就所謂第11屆同樂運動打算於本年11月在香港與行一事,有以下觀察及建議供參考。

本人注意到同樂會的使命宣言﹝此網址已失效﹞﹝請參考相關英語網址﹞包括:

中心倡導GGHK 代表「在多元中團結」,只要年滿 18 歲或以上,不論任何性傾向、性別認同、種族甚至訓練程度的人士都可以自由參加:人人同樂。

背景宣言: 「運動會過去未曾於亞洲舉辦,在這片全球最大的陸地上,預估有 2.21 億名的 LGBTQ+ 族群。但亞洲同時也是一個不斷努力克服恐同與接納議題的區域。我們相信,透過運動會的舉辦,將為亞洲社群以及全球群體創造強大動能與基石。GGHK 將以體育、公平、尊重與友誼之名,讓我們攜手團結。」(背景宣言已不存在-20/7/23)

針對上述宣言,本人有以下問題:

a)   何謂同運會Gay Games?是否只要隨機呼籲,所有18歲以上人士都可參與?有殘疾的可以嗎?不願透露個人來歷﹝例如國籍、性別、種族等﹞的可以嗎?若可,怎樣保證參與者不會是滋事人士或帶著別有用心的社運份子呢?

b)  相關背景宣言估計有2.21億名的LGBTQ+族群請問他們如何作出估計?又如何達致以上龐大數字!當中的+又代表甚麼呢?例如,有挪威女孩坚信自己是猫(見刊登於dailymail.co.uk),她甚至被引述說:「My psychologist told me I can grow out of it, but I doubt it,' she concludes. 'I think I will be cat all my life.即她不相信她的心理學家而堅信自己是一只貓!這豈不是精神病嗎?!事實上,如果+包括異性戀人士,那數字何只2.21億呢!就是在中國都應有14億了;如不包括,那何來包容呢?

尊敬的局長,如果我沒有猜錯,所謂同樂會不過是一譁眾取寵及別有用心的活動,例如他們指稱「亞洲同時也是一個不斷努力克服恐同與接納議題的區域」,何謂恐同?如有人不同意同性性行為是恐同嗎?若是,何來包容和尊重呢!我深信閣下必同意,香港人﹝特別是華人﹞一向都相當包容,何解?其一,包容是在英治時代的生存之道,雖然有不少本地人是不太欣賞英國人的統治,但形勢比人強,大多數本地華人都是尊重外國人﹝雖口稱鬼佬﹞的,有的甚至是害怕外國人﹝所謂恐鬼症也﹞。其二,華人總免不了受到儒家的忠恕思想所影響,既然人家作主,而自己又要生存,便明白作順民才是出路,所以,在小弟﹝已是兩元族人﹞年青的年代,沒有人會倡導以革命來趕走英國人,也沒有人敢公然提出香港要獨立,因為大家都知道是沒有可能的!

我明白閣下十分繁忙,所以容我直接進入我的結論,就是香港市民基本上不會歧視甚麼人若有,只是一少撮人士的情緒表達,如用一些不太友善的言語來咒罵他人,例如廣東人很普遍的講粗口,但這些咒罵之對象,則是言人人殊和見仁見智,例如有人會罵人家是四眼仔、死肥仔、臭八婆等等。當然,我同意社會的氣氛是有改善的地方,亦應有更美善的價值和道德目標,因為香港是個自由地方,我不贊同用立法手段來強制規範一些基本上沒有明顯傷害性的事情和言語(不是指粗口)有關當局理應以教育和鼓勵措施為本,促進本港社會之和諧和民間的互重互助。

眾所周知,香港近年的社會矛盾日益趨升,加上有外國勢力介入,最終有人便藉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而提出所謂五大訴求更不理會政府及後撤回修例,竟挑動一群不明所以人士出來反政府,以至是反中國居心叵测啊!我贊同一些專家之言﹝如雷鼎鳴博士﹞,動亂背後的黑手正是美國為首的國家,他們眼見中國國力﹝特別是經濟﹞日增,擔心會失去他們對世界的領導和影響力,所以千方百計地滲透本地可被操控人士來攪亂香港,務求拖住中國的後腿,甚或希望能引發支爆效果,拖垮中國之發展!

關於對同樂會(Gay Games 11)的質疑

讓我簡述一下我和朋友們﹝只是個朋友圏﹞的觀察如下:

1. 大家還記得維港巨星匯嗎?200310(沙士之後)的充喜盛事,攪得一榻糊塗,雖然政府補貼之1億元公帑,香港美國商會馬虎了事和政府對活動監管不力,結果活動反應奇差,政府蝕了大本!後來更導致被問責的盧維思先生上訴法院而得直,推翻政府對他的紀律研訊結果!何其可笑,何其可悲!

2. 我們如今看到同樂會可能是巨星匯翻版,它雖有政商界議員大力吹噓,但天不造美,本來2022年舉辦的同樂會要延期至2023年,此外,因為國安法於2020年引入後,台灣隊便聲言退出同樂會,因為無法保障台灣選手的安云云,令人費解,正是平生不作虧心事,夜半敲門也不驚,難道台灣隊中有人心懷不軌?從華人的角度,同樂會真的欠缺天時、地利﹝因為香港己回歸中國,並要面對中美角力﹞以至是人和﹝除了很多港人反對外,還有5位境外的民運份子呼籲同樂會不要在香港舉辦

3. 按常理,同運會要落戶亞洲,何其容易,只要去友好區域如台北便可,為何勞師動眾,偏要來香港樹立旌旗呢?我想答案不離他們要來大展拳腳,好把香港轉化為他們在亞洲的基地吧!若真如此,他們真的有機會觸犯國安法呢!正如保安局長鄧炳強先生在《有理有得傾》曾表示香港要居安思危,防範有外部勢力和其本港代理人藉透過文化和思想滲透的「軟對抗」來荼毒市民不信任和不喜歡政府和國家,而國安法第21條指明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20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事實上,我們對同樂會的資金來源也大有疑問

4. 根據南華早報的一篇報導,截至本年3月底左右,香港同樂會(GGHK)只籌得約3百萬美元,見GayGames ‘will bring out Hong Kong’. 根據本段第2點所提及之5位民運人士的說法,截至本年511日,只有433位人士願付費報名參加同樂會,這個進度應大大落後於某資深議員在2021年6月9某次立法會會議中所指出的同樂會將會為香港帶來10億元的收入估計,怎會是這樣呢?如果不是同樂會執委的錯誤估計,則應是有主要捐款金主退出其承諾呢!事實上,市民亦很難掌握到同樂會的資金﹝除了報名費1500港元200美元外,每項運動也要另外收費(相關英語網頁)有點繁複﹞和捐款來源,唯有同樂會的組織委員Organizing Team才知曉詳情呢。

5. 根據網上資料,歷屆同運會(Gay Games)都在同一個國家中舉行,除了2014年在美國俄亥俄洲有2個地點外﹝即ClevelandAkron (相距約40英里)﹞,其他都局限於一個地點舉行,今次第11屆同運會(GG11)卻分別於香港及墨西哥舉行,兩個地點相去千里,何解?合理的猜測,應該是有關主辦方對能否如期在香港順利舉行同樂會有明顯疑慮,又或認為墨西哥是一較合理的選擇,無論如何,所謂瓜田李下,同運會主辦者已表現得進退失據,背後的原因,必然跟2019年香港的暴亂和於2020630日引入的國安法有關。如此一來,不是來者不善,就是龍蛇混雜,連主辦機構都難以拿捏,難保有人想刻意摸摸香港的人權底蘊,若成功便順勢把香港納入它們的一個推廣基地,若失敗則可製造國際新聞,指控香港如何歧視LGBTQ+的人士云云!

6. 如今香港剛由亂及治,要面對的問題可謂不少,也有明有暗例如近期令人心寒的暴力傷人事件,應與市民之情緒以至是精神健康有關,正是冰山一角,需要大家提高警覺,若同樂會果真出現有心攪亂的份子﹝有心理和精神科學者指出所謂跨性別人士中,應有不少是有情緒以至是精神問題的,例如曾經變性卻最終變回男兒身之Walt Heyer是一例子﹞,要幫助有情緒或精神病的人,真的不是一句多元包容便可解決,或者立例禁止歧視便可,因性別本來是取決於天然因素,而人的精神及心理卻涉及廣泛之身心關聯和互動,尚有很多未知之數。就解難而言,我們需要政府之投入支持,又要配合專家和專業人士的輔導以至醫療跟進,並得以教育引導市民的多方面(如一般人,病友,親友及支援者等)配合,並持之以恆,才能達至明顯改善的效果。

正如梁惠王對孟子說:「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今同樂會主辦者不遠千里來到香港,對大家有何益處呢?若只是來做下騒(show),攪攪新意思還好如他們有備而來,借題發揮,在社區大攪平權「博愛」(Love without boundary),甚至激化市民聚眾上街,借藝術運動之名,當眾展示不雅或淫穢圖像或表演,就大大不好了!正如孟子回答王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華人很重仁義,也主張修身齊家,為的是維護社會和諧,好發揮家庭作為社會基石之功用,並鞏固國家之安穩和發展,正正是今天由亂及治之所需,因為過往港府太過強調積極不干預(laissez-faire),在教育界導致不少講師教授,以至是學生等都被西方的所謂國際人權自由標準所洗腦,而盲目地去反政府和反中國。

本人贊同何君堯議員的見解:在港舉辦同樂會危機遠大於收益﹝見:Hosting gaygames brings more long-term risks than benefits﹞!所以我建議當局應勸告同樂會主辦者今屆不要來香港舉辦同樂會,不如把精力集中攪好墨西哥的同樂會,那就真是互利互讓呢!若他們堅持要來,則有關當局應辦好以下事項:

   有關當局應向主辦方說明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不再是英國殖民地,望能杜絕播錯國歌舉錯旗等問題

   政府應向主辦方解釋本港之相關法例,特別是港區國安法的要求,以免人家誤蹈法網

   主辦方應明白香港仍以生理性別作為公眾設施的規劃基礎﹝特別是廁所浴室等﹞,並應商討如何安排解決跨性別參與者的如廁和生理需要等支援

   相關入境和衛生部門應做好防治愛滋及猴痘傳入香港之宣傳和檢疫措施,特別新冠病毒仍在演變和尚有不確定性,有賴醫護專家和醫管局等做好合理的防治措施

   政府不應以公幣支援相關之活動安排,也不宜無償借出公眾場地給主辦方。

   教育局應主動向教育界建議在教導人權自由的項目時,無忘國家安全及華人道德價值之重要性,亦要注意學生的身心均衡發展,不要囫圇吞棗式的把西歐的一套強加於港人的身上﹝不妨思考美國反種族歧視已超過半世紀,但當地有色人種仍受歧視?又為何差不多每天都有槍擊傷人事件,美方總是無法有效改善?﹞。

以上是本人的建議概要,因相關同運會(Gay Games)之觀察和分析繁多,不能盡錄,如有查詢,請致電本人聯絡電話或電郵(見信末)給我,我會盡力回答,也很樂意拜訪閣下,以便親口解釋相關事宜,謝謝!

祝政通人和,順請

鈞安

市民黎浩華上